2024年3月4日晚,市民刘某某因未经审批,在管制空域放飞无人机,牙克石公安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这是自2024年1月1日起,《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施行后牙克石市首例因无人机“黑飞”而被处罚的案例。
事发当晚7时40分许,牙克石市公安局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队民警在巡逻中发现公安机关临时管控警戒区域上空有人利用无人机进行航拍,巡逻民警立即上报大队综合指挥室,指挥室通过该区域高点视频监控,结合警用无人机空中巡查发现该无人机未经审批在管制空域飞行,涉嫌“黑飞”操作,警方很快锁定了该无人机操作人员的具体位置,发现了“黑飞”嫌疑人刘某某,经民警现场检查其飞行器和飞行记录发现,其无人机虽已实名登记,但并未进行飞行申请且《暂行条例》实施以来多次违反规定,历史高度最高达500。
《暂行条例》中规定:针对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划分了适飞空域,真高(无人机距离地表的真实高度)120米以下的适飞空域可自由飞行,无需提交飞行活动申请。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级周边空域、军用航空超低空飞行空域、机场及周边区域、军事禁区、重要革命纪念地等区域设为管制空域。如需在管制空域范围内飞行,需向对应飞行管制分区的空中交通管制机构提出申请。
最终,根据《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和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牙克石公安依法对刘某某的“黑飞”行为做出责令停止飞行,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各单位和个人飞行无人机,应依法合规飞行,严格遵守“条例”规定,安全有序飞行是每一个飞手应当做到的责任与义务,对于违法违规飞行,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人机
安全飞行“五须知”
公安机关安全提示
1.要实名
无人机应当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https://uom.caac.gov.cn)依法办理登记,获取并在机身上粘贴登记二维码。
2.需报备
通过通信基站或者互联网进行无人机中继飞行,或者飞越集会人群上空的,需提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递交飞行活动申请。
3.勿黑飞
请在政府公告的适飞空域内飞行,勿超越限制高度,勿进入管制空域。
4.讲安全
飞行前检查无人机状态,确保设备状态良好符合飞行条件,夜间飞行应开启警示灯;请勿在饮酒后、不适宜天气以及人员密集场所上空操控飞行,避免造成意外损伤。
5.重公德
未经许可,无人机不得进入他人住宅、办公场所等非开放区域,不得利用无人机从事窥探偷拍、录音录像等侵犯他人隐私活动;不得利用无人机实施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新闻宣传科
来 源 丨 平安牙克石
编 辑 丨 张亚楠
校 稿 丨 刘国强
主 编 丨 王 丹
审 核 丨 张 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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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首例!无人机“黑飞” ,牙克石公安开出首张行政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