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牵引单位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印发《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我局于2024年12月组织开展了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变更工作,经企业申请、智库审查、专班审定,现将通过变更审核的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目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智能移动终端)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目录
附件: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智能移动终端)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目录.xlsx
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