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身份证别成中看不中用的“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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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01 07:22

原标题:电子身份证别成中看不中用的“摆设”

手机里展示证件、扫一扫码就能办成事了,免去携带实体证件的烦恼和不便。然而,在火车站乘车、办理银行业务、入住酒店等诸多高频的日常生活和政务服务场景里,电子身份证依然无法使用。(4月28日《北京日报》)

相比实体证件,电子身份证具有成本低、易验证、防伪造、不会丢、应用方便等优势。但现实生活中,电子身份证看似挺方便,为啥却在多个场景用不上?笔者认为,电子身份证推广使用,必须打通不同部门、主管单位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互通互认,否则,各自为政,不与时俱进,电子身份证就很难推广使用。

以北京为例,“京通”小程序等政府部门打造的市民服务平台,推出了电子身份证等电子证照功能,方便市民办事。面对这样的方便,市民常常望而兴叹。市民进各大火车站乘车需要出示身份证,使用各平台的电子身份证均不能进站;入住酒店需身份证原件核验,电子身份证依然不能办理入住手续;在银行柜台或者自助机办理业务时,只能使用实体身份证原件。此外,申请公租房、婚姻登记等业务时,都明确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办理等。也就是说,电子身份证徒有“方便”之名,在许多场合根本就用不上,成为一个中看不中用的“摆设”。

其实,早在2016年,《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就首次提出,“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2019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也明确,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时至今日,电子身份证等电子证照,还一直没有推广开来。究其原因,最大的难点就是不同部门、主管单位对电子证照没能实现互通互认。

2022年初,面对电子证照存在标准规范不健全、互通互认机制不完善、共享服务体系不完备、应用场景不丰富等突出问题,国务院办公厅曾专门发文明确,2022年底前,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和应用,在全国范围内标准统一、互通互认。但是,官方推广的公共服务平台,往往是由信息化部门负责建设,要使用其中的电子证照功能,就需要协调不同部门、主管单位来认可,如果各部门、单位以保护信息安全和隐私等为由,拒绝打通彼此的信息壁垒,还是“各管一块”,按照原有的要求和方式办事,电子身份证也就很难推广使用下去。

电子证照推广是大势所趋,各部门、单位应当与时俱进高度重视。一方面,要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打通各部门、单位之间的信息壁垒,为电子身份证等实现互通互认,打开;另一方面,利用现代科技信息技术,进一步提高安全等级防范,最大限度做好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工作。此外,借鉴电子驾照、电子社保卡等电子证照取得的成功经验,在政策方面加大对推广使用的引导力度。这样,使信息“多跑路”,要让电子身份证的方便真正惠及民众。(丁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