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7 证券简称:天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注意到近期市场对电子后视镜、智能驾驶、充电桩等汽车电子产业的关注度较高,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公司当前业务仍以智慧公交业务为主,直接来源于电子后视镜、智能驾驶等产品的收入占比较低,公司2022年新能源充电监控系统实现收入533.78万元,约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62%,上述产品收入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本次简易程序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的智能座舱产品,目前处于研发阶段,主要应用于商用车领域,尚未开始贡献营收,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3.29亿元,同比增长约41.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851万元。2023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1925.9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1573.53万元。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业绩风险。
3、本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避免概念题材炒作,理性判断,谨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7月 10日、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于2023年6月7日披露《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拟募资不超过 1.15亿元, 募集资金用于实现智能座舱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目标,项目产品将主要应用于客车、载重货车等商用车型。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深交所和证监会的核准或注册同意。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注意到近期市场对电子后视镜、智能驾驶、充电桩等汽车电子产业的关注度较高,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公司当前业务仍以智慧公交业务为主,直接来源于电子后视镜、智能驾驶等产品的收入占比较低,公司2022年新能源充电监控系统实现收入533.78万元,约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62%,上述产品收入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本次简易程序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的智能座舱产品,目前处于研发阶段,主要应用于商用车领域,尚未开始贡献营收,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3.29亿元,同比增长约41.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851万元。2023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1925.9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573.53万元。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业绩风险。
4、公司发展可能面临的其他风险已在《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等相关公告中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5、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