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2月7日,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60.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3,763.375万股的比例为0.44%,回购成交最高价为8.40元/股,最低价为8.0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8.73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春光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2月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60.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3,763.375万股的比例
为0.44%,回购成交最高价为8.40元/股,最低价为8.0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8.73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股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