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6版)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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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29 10:03

(上接C6版)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上接C6版)

  全行业对于Mini/Micro LED的未来发展高度看好,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以来与Mini/Micro LED相关的投资计划已经超过千亿元的规模。随着未来行业投资的逐步落地,Mini/Micro LED相关产品的产能将迅速提升,市场将迎来爆发增长。

  公司于2019年开始即前瞻性地布局Mini/Micro LED相关技术的研发,通过大量的研发投入和技术攻关,经过四年的投入及产品迭代,公司于2022年成功推出MLED核心检测装备及核心集成电路,并实现了规模化销售,得到了诸如兆驰股份等客户的市场化验证。核心检测设备及核心集成电路能够大幅提升MLED显示面板的直通率和生产效率,助推生产标准化和规模量产化。目前公司为市场上为数不多能够提供MLED检测装备及核心集成电路的成熟厂商,将在未来MLED行业爆发增长中占据卡位优势,有望成为行业发展的最大受益者。

  ③行业地位突出,客户资源丰富

  报告期内,公司服务全球超过4,000家客户,主要客户包括利亚德、洲明科技、艾比森、强力巨彩、联建光电等LED行业龙头和海康威视、大华股份等安防行业龙头。2019年以来,公司产品应用于2019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2019年至2022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2021年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等大型活动。2022年2月,公司产品应用于为北京冬奥会开幕式所搭建的、世界最大的LED三维立体舞台,并收到了北京冬奥组委开闭幕式工作部、国家体育场运行团队发来的感谢信。

  ④技术优势显著,知识产权数量众多

  公司所处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光学、计算机图像处理、信息处理技术、电子技术、通信技术等多个学科领域交叉融合。经过多年技术积累,公司已形成了高精度全灰阶亮色度校正技术,微小间距LED显示屏画质引擎技术,支持多图层、多屏幕管理的高同步性视频处理技术,基于符合人眼视觉特性的智能图像色彩处理技术及超分辨率重建技术,显示屏集群高精准度故障智能识别技术共五项核心技术。截至公告刊登日,公司拥有境内专利983项(其中发明专利519项)、境外专利17项(其中发明专利16项)、软件著作权200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9项。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87%、13.47%、14.68%和13.63%。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980名,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40.99%。

  ⑤毛利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显著占优,盈利能力较强

  2020-2022年及2023年1-6月,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48.66%、45.37%、46.59%和49.40%,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卡莱特、淳中科技、光峰科技和视源股份的毛利率均值分别为38.50%、39.76%、38.53%、38.61%,整体而言发行人综合毛利率水平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优势明显。2019-2021年及2022年1-6月,发行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3.64%、20.58%、22.84%、13.98%,国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值分别为22.67%、16.41%、12.04%、2.92%,发行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国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值显著占优。发行人近年来的综合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值,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占优,盈利能力突出。

  ⑥业绩快速增长,具有显著的成长性

  受益于合理的产品布局和积极的市场开拓,近年来,发行人业绩整体快速增长。2020年-2022年,发行人营业收入从98,501.58万元增长至217,398.94万元,年度复合增长率达48.5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从11,074.72万元增长至30,824.67万元,年度复合增长率达66.8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从10,522.38万元增长至29,721.91万元,年度复合增长率达68.07%。

  单位:万元

  未来,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落地,发行人进一步实现突破和技术创新,有望促进发行人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壮大,为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26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5,290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配售对象总数的96.83%,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356,500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97.13%,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1,886.52倍。

  (4)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5)《西安诺瓦星云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108,503.22万元,本次发行价格126.89元/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为162,926.76万元,高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6)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有效申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126.89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147.3425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7)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7、按本次发行价格126.89元/股、发行新股1,284.0000万股计算,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62,926.76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12,453.5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150,473.21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5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5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5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9、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10、网下投资者应根据《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4年2月1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2月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11、当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2、网下投资者应当结合行业监管要求、资产规模等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3、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4、网下、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制请见《发行公告》中“一、(五)回拨机制”。

  15、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6、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7、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8、请投资者务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1%的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预计发行后不满足选定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的;

  (6)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未按照作出的承诺实施跟投的;

  (7)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8)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的;

  (9)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10)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11)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业务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同意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9、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24年1月23日(T-5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中证网;中国证券网;证券时报网;证券日报网)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0、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