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8项改革举措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发力 支持高校院所和企业设置“产业教授”“科技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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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1 10:02

12月20日,“解读《成都市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发力的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举行。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陈旭对《成都市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发力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了简要介绍。

陈旭介绍,《实施方案》重点针对成都市存在的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不够高、企业承接成果转化能力不足、中试熟化平台数量较少等问题,从5个方面提出28项改革举措和重点任务。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企业是科技创新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参与者,我们将深入实施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行动,提升企业在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园区建设、政策制定、重大项目招引等方面的参与度、话语权,支持企业参与全市科技创新决策。”陈旭在发布会上介绍,将由行业主管部门、链主企业凝练技术需求、提供应用场景,采取“揭榜挂帅”、组建创新联合体等方式,支持企业牵头开展科技攻关。在西部(成都)科学城等重点区域试行“企业创新积分制”,构建企业“创新数据画像”与银行信贷、股权融资、财政奖补等联动机制,联合金融机构设立“积分贷”科技金融产品,实现“积分变信用、积分变价值”。优化完善高企奖补政策,对企业购买转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给予补贴,支持企业采取远期约定采购方式开展定制研发。

释放高校院所创新动能

“我们将围绕发挥高校院所科研优势,支持在蓉高校院所继续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完善单列管理、转化收益分配、先使用后付费等配套政策,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国有资产,建立区别于有形资产国有股权的管理、评估、考核等制度。”陈旭表示,将鼓励区(市)县联合在蓉高校,采用“一园多区”模式共建大学科技园分园,鼓励国有企业、链主企业等通过投入资金、土地、技术、管理等多种模式,参与大学科技园建设和运营。

激励科技人才创新创造

人才是创新的根基,是创新的核心要素。“我们将持续优化完善成都的科技人才发展环境,推动在人才培养、人才招引、人才评价等方面深化改革,对重点产业领域的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人才,探索由企业参与制定人才评价标准。”据陈旭介绍,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科技领军企业开展本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自主评审。支持高校院所和企业设置“产业教授”“科技副总”“科研助理”等创新岗位,促进科技人才在高校与企业间双向流动。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我们将加快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机制,高质量建设运行成都科创生态岛,建设科技创新资源共享服务云平台,探索搭建线上线下“共享实验室”,加快推进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建设,实施技术经纪(经理)人队伍建设三年行动,推进成都大学技术转移学院建设。”陈旭说。

加强科技创新要素保障

据介绍,成都将围绕优化科技创新生态,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强对高能级创新平台的综合保障,对国家级创新平台配套设施的用地需求,在全市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实施计划中优先予以保障,推行新型产业用地、新型科研设计用地,探索科研主导型、工业主导型混合用地供给。对国有创投企业施行差异化考核,建立完善全周期、整体性、分级分类考核机制。探索财政科技资金“先投后股”机制。(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黄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