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3-1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086,证券简称:*ST 东洋,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1月2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的方式,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目前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经核查,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出现第一大股东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 截至目前公司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相关事项尚未解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140,533.76万元(含利息,未经审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3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的违规担保余额为72,620.7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18%。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具体进展请关注公司每月发布的风险进展公告。
3、 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因:1、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5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 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 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披露了《关于签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五矿金通与公司签署《重整投资意向协议》,五矿金通有意向以其设立的专项私募投资基金,联合其他投资人共同以重整投资人身份参与上市公司重整投资,认购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协议仅为意向协议,旨在载明双方就公司重整投资达成初步意向,双方是否签署正式重整投资协议、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内容以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及届时签署的正式重整投资协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6、 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披露了《关于签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烟台市正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关于参与东方海洋重整投资之投资意向协议》,正大城投有意向独立作为财务投资人之一直接参与公司重整投资,与五矿金通组建的私募投资基金共同参与公司(预)重整。该协议仅为意向协议,旨在载明双方就公司重整投资达成初步意向,双方是否签署正式重整投资协议、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内容以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及届时签署的正式重整投资协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7、 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披露了《关于签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国元基金与公司签署《关于参与东方海洋重整投资之投资意向协议》,国元基金有意向独立作为财务投资人之一直接参与公司重整投资,与五矿金通组建的私募投资基金共同参与公司(预)重整。该协议仅为意向协议,旨在载明双方就公司重整投资达成初步意向,双方是否签署正式重整投资协议、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内容以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及届时签署的正式重整投资协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8、 2023年10月12日披露了《关于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公告》(公告编号:2023-111)、《关于深圳前海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关于烟台市正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诺公告》(公告编号:2023-113)。五矿金通、国元基金有意向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且完成自身内部投资决策审批程序的前提下,设立专项基金作为重整投资人之一参与公司重整投资。目前尚未收到五矿金通、国元基金是否完成相关要求及内部审批的通知,五矿金通、国元基金设立的专项基金能否成为最终的重整投资人存在不确定性。正大城投拟作为重整投资人之一参与公司重整投资,正大城投能否成为最终的重整投资人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9、 2023年10月12日披露了《关于与烟台恒尔投资有限公司等各方签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与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等各方签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与张智敏等各方签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与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各方签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与烟台云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等各方签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4、2023-115、2023-116、2023-117、2023-118)。2023年11月22日披露了《关于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各方签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1)。公司近日分别与债权人烟台恒尔投资有限公司、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张智敏、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烟台云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之补充协议》。此前七份已经公告的与债权人签署的《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中仍有一家(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尚未签署补充协议,如若上述该家最终未签署《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补充协议,公司将与相关各方签署解除《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同时原《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项下约定用于抵偿海洋集团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金额将由公司重整投资人兜底解决。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0、 2023年11月21日披露了《关于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公告》(公告编号:2023-127)、《关于深圳前海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公告》(公告编号:2023-128)、《关于烟台市正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诺公告》(公告编号:2023-129)。五矿金通、国元基金有意向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且完成自身内部投资决策审批程序的前提下,设立专项基金作为重整投资人之一参与公司重整投资,正大城投有意向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且完成自身内部投资决策审批程序的前提下,作为重整投资人之一参与公司重整投资。目前尚未收到五矿金通、国元基金、正大城投是否完成相关要求及内部审批的通知,五矿金通、国元基金设立的专项基金及正大城投能否成为最终的重整投资人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1、 重整执行完毕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若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