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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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0 01:43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码:2023-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3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838.62万元,同比减少48.3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091.38万元,公司收入结构在短期内不会发生较大变化。敬请投资者注意生产经营风险。

  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三季度业绩预告有强制披露要求。公司正在抓紧核算2023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曾向其他方提供过2023年三季度财务数据,并将于2023年10月披露《2023年三季度报告》。

  3、 2023年9月10日,公司与四川铭禹物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产品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的履行需要一定的时间,相关业务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生产经营风险。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自2023年10月18日起连续两个交易日(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19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在此郑重提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载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谨慎决策,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