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物有风险,购买物品需谨慎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3-06-19 19:13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老年消费者肖先生向广西融安县市场监管局求助,称其5月21日通过某电视购物平台购买了24瓶宣称对风湿骨痛、腰腿疼痛等症状有良好治疗效果的药品,于5月29日货到付款支付了7160元。服用药品一星期后身体出现口干、呕吐、大便出血的不适症状,其不想再继续服用该药品,于是电话联系商家。因担心药品退回后商家不予退款,肖先生希望融安县市场监管局帮忙协调解决。

接到诉求后,融安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该商家,商家客服询问肖先生服用该药物出现的情况后,表示先与售后对接再为其办理退款事宜。当日下午工作人员再次与商家协商,最终商家同意扣除已使用1瓶药品费用并退还肖先生其余费用6800元,药品的邮寄费用由肖先生承担,商家在收到货物后7个工作日内将购药款退回肖先生的银行账户。

image.png

6月10日,肖先生致电融安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已收到商家退还的6800元并对工作人员的耐心帮助表示感谢。

image.png

在此,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电视购物有风险、存陷阱,消费者选购商品时要保持理性和谨慎。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先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拨打12315、12345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或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通讯员 卫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