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年检工作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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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2 15:17

教技发中心函[2006]137号

各部属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部科技查新机构的意见》(教技发厅[2004]1号)文件要求,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对教育部设立的43所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以下简称查新站)进行了年检。参加年检的学校对此项工作都非常重视,按要求将2005年的查新站工作情况、资源情况、设备状况、内部管理情况和查新人员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并上报了年检材料。我“中心”对年检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分析,并组织专家有针对性地对部分高校查新站进行了实地检查、评审。现将教育部科技查新站年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查新数量

??43所查新站都严格按照科技部和教育部的有关查新标准认真开展工作,共计完成查新8732件,平均每所查新站的年查新量为203件。共有36所查新站在2005年完成了100件以上,其中查新数量在500件以上的学校共有4所,分别是上海交通大学(747件)、东南大学(611件)、浙江大学(556件)、河海大学(500件),这4所学校不仅完成的查新数量多,而且出具的查新报告也很规范,质量较高,充分保证了查新结论的科学性和正确性。根据统计,在所有的查新项目中有48%为非本校项目,由此看出教育部查新工作站不仅为本校科研服务,同时也为社会上的其他科研部门提供了服务。

??这次年检中有3所查新站没有达到规定的年查新数量,分别是北京师范大学(27件)、北京中医药大学(35件)、华北电力大学(67件)。我“中心”组织专家对这些查新站年检材料进行了评审,听取了他们的情况汇报,并与他们共同进行了分析。发现主要问题一是学校领导以及相关部门支持力度不够;二是对社会的宣传力度不够,在获得教育部科技查新站资格后,只注重了查新站自身建设,忽略了查新站的对外宣传,造成了查新项目的流失;三是查新人员更换频繁,业务知识和培训不够,有些还不能独立进行项目查新工作;四是服务意识不够,不能及时把握科研人员的需求,调查反馈制度不健全。

??2005年有5所学校的查新量进步较为明显,分别是东北大学由去年的18件提高至146件,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由51提高至206件,重庆大学由70件提高至237件,兰州大学由52件提高至137件,南京大学由44件提高至102件。

??二、规范管理

??各查新站都制定了完整的科技查新规章制度以及业务流程,有些学校还建立了查新管理系统,利用互联网对查新项目进行网上服务,并对查新项目进行信息反馈调查和课题跟踪,不仅促进了查新工作的开展,也为查新站争取了长期服务对象,促进了查新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各学校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都十分重视查新站的建设,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不断加大投入力度。2005年34所查新站所依托的学校图书馆的平均投入经费超过了1000万元。

??三、查新人员

??各查新站在保持原有查新员的基础上,结合本学校学科特色,补充了一批具有专业背景的查新员,并组织他们参加了查新业务培训,使其掌握了检索技能、查新管理、查新报告的撰写、科技查新新颖性的分析判断等知识,为查新站队伍建设的专业化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各查新站除了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之外,还着重于人员素质的培养,本着“以人为本,质量第一”的宗旨,不仅得到了用户的认可和好评,也为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赢得了良好的信用和声誉。

??四、奖罚措施

??1.对2005年查新工作成绩突出的上海交通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河海大学提出表扬;对2005年查新工作进步较快的东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重庆大学、兰州大学、南京大学提出表扬。

2.对查新站管理不规范,设立查新站后对利用科技查新促进科技进步作用不明显的北京师范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提出批评,并限期进行整改,同时将整改措施报我“中心”。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二00六年七月六日

责编:李二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