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确定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投放企业的公告
为全面规范曲阜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管理,满足公众出行需求,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住建部《城市容貌标准》、《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城区人口、道路资源、骑行环境、公共交通运行能力等综合因素,综合选取6家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企业入驻。
此前,通过公平竞争方式对报名参与曲阜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企业开展了查验审核工作。按照得分排名顺序,现确定汉海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北京阿帕科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青奇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迪亚波罗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山东骑乐共享科技有限公司为曲阜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企业。
根据相关监管职能,后续将按照考核方案对运营企业的服务质量、车辆管理维护、社会责任以及合法合规经营等进行管理考核,实行动态监测、引导和调控,完善运营企业竞争淘汰及增补机制,确保适应城市发展,满足老百姓出行需求,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城市出行服务系统。
曲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