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树立正确禁毒思维 筑牢禁毒“防火墙”
每年的6月26日“国际禁毒日”是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提升民众禁毒意识、总结禁毒工作经验的有利契机。近年来,经过持续有效的治理,我国禁毒工作取得了突出且瞩目的成绩,在全球毒品共治体系构建中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但与此同时,毒品问题的复杂性和反复性特点依然明显,毒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禁毒工作仍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认真总结和反思,进而牢固树立正确的禁毒思维。
禁毒工作需要精准思维。精准思维要求我们在缉毒侦查、预防教育和戒毒康复等领域要形成有效、精确、正确的工作思路和模式,根据禁毒工作的新变化、新特点和新问题,采取有针对性、有差异性且有效的治理举措。精准禁毒是应对毒品问题复杂化的必然选择,也是推进毒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然要求。当前,国际、国内毒品形势变化快速,毒品交易方式、毒品滥用种类、吸毒群体结构等方面都出现了新特点和新问题,如海上走私贩运毒品现象增多、网络涉毒问题加剧、毒品替代品层出不穷等,我们必须要认真做好毒情分析工作,立足禁毒工作实际,从“粗放型禁毒”向“精细化禁毒”转变,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更为有效、彻底的毒品治理策略。禁毒工作要广泛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加强禁毒情报的采集与分析,构建更为高效的“情报导侦”模式和毒品犯罪预警模式,实现对毒品犯罪的沉重打击;毒品预防教育领域要加强教育的有效性和层次性,根据不同对象开展符合其自身特点的预防教育工作;此外,要积极探索更为有效的戒毒康复模式,在毒瘾戒治、心理辅导、回归社会等方面精准设计,全力提升我国禁毒工作的精准水平。
禁毒工作需要科学思维。科学思维要求我们适时总结和反思禁毒工作经验教训,树立正确的禁毒逻辑和方法并以此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符合实际需要的禁毒决策。长期实践表明,禁毒工作是个体系严密且强调多元、注重循证的系统性工程,必须要遵循禁毒工作的内在逻辑运用科学方法实现毒品问题治理。当前,毛发检测、污水监测等新兴技术在禁毒领域中广泛应用,掌握并积累了大量的客观数据,进而有力提升了毒情分析、禁毒考核等工作的科学性水平。面对实践中出现的戒毒人员数量断崖式下降、青少年涉毒风险提升、毒品认定分歧等新问题和新现象,必须要理性认识和科学对待,正确处理打击和预防之间、药品和毒品、权力和权利之间的关系,进而作出科学决策,提升我国禁毒工作的科学化、人性化水平。
禁毒工作需要整体思维。整体思维要求我们必须要将禁毒工作视为全人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一项事业,这项事业涵盖打击、预防、戒毒、社会回归等多项工作内容,需要多方参与、共同支持。内部和外部关系上,要妥善处理好禁毒主体工作和其他社会发展工作的关系,以整体性视角审视禁毒工作各个环节和流程。在禁毒主体工作上,以供需关系理论,提升合力打击毒品犯罪的效果,同时进一步优化、协调毒品预防和戒毒康复之间的良性互动、配合关系;在外部关系上,要进一步提升禁毒工作的站位和格局,为“全民禁毒”营造良好的社会支持环境。现实来看,禁毒工作仅靠公安机关一家之力无法取得长足成效,必须要充分发挥其他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力量,实现整体推进和全面胜利。禁毒工作与乡村振兴、教育、民政、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高度相关,必须要开展有效地衔接和配合工作,多向推动和相互促进,巩固和优化我国禁毒工作模式。为此,应注重增强禁毒委成员单位禁毒主体责任意识,全局推进并解决禁毒办实体化建设、禁毒经费投入、禁毒宣传教育、涉毒反洗钱、戒毒医疗资源投放等关键工作;同时要积极调动社会公众关注禁毒、参与禁毒的热情,利用公众的智慧和力量激发禁毒工作的活力,实现禁毒工作整体性、高质量的创新和发展。
禁毒工作需要法治思维。法治思维要求在禁毒工作中必须确立法治理念,以法治方式分析和处理禁毒工作遇到的各种问题。当前我国构建了以刑法、禁毒法以及《戒毒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等为主体的禁毒法律法规体系,各地也陆续出台了地方性禁毒法规,可以说,我国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禁毒法律体系,禁毒活动有着较为充实的法律依据,为此必须要高标准推行依法禁毒,切实确立法治思维。具体而言,一方面要提高禁毒执法规范化水平,在技术侦查措施运用、证据采集、法律适用等方面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平衡人权保障和打击犯罪的关系;另一方面在麻精药品监管、吸毒人员管理、戒毒措施运用等工作上要进一步加强法律理解和适用,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禁毒法治宣传,加深公众对禁毒法治建设和具体规定的了解程度,提高全民的禁毒法治水平,在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展现出禁毒力量与禁毒方案。(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禁毒与治安学院副教授 王锐园)